·购物导航 ·专题汇总
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
openvoip  
首 页 新闻 | 行情 | 政策 | 展会 | 访谈 技 术 学院 | 协议 | 文摘 | 方案 | 培训
商 机 求购 | 供应 | 合作 | 代理 产 品 网关 话机 中继 软交换 IPPBX 服务器 >>
论坛导航 政策讨论区 | 市场讨论区 | 话务信息 | 硬件信息 | 服务社区 | 技术资料 | 招聘求职 | 更多>>  
 您的位置:首页 >> 新闻频道 >> 焦点关注
VOIP进入稳步发展阶段 成宽带“杀手”
www.OpenVoIP.cn   2006-12-30 9:19:28  来源:计世网  作者:

    VoIP的技术成熟、标准统一、语音质量良好,已步入市场稳步发展的阶段。但它也并非已经尽善尽美,比如安全性、稳定性、政策监管等问题还有待解决。

  2006年,互联网继续迅猛发展。某著名咨询公司曾经做过一个调查,问当今互联网上最大的“杀手级”应用是什么。结果发现,运营商普遍认为的 “杀手级”应用不是视频,而是VoIP。理由是视频类业务的用户最多能达到宽带用户的20%~25%,而大部分宽带用户(超过2/3)都将使用VoIP。
  目前,关于VoIP普遍的看法是: 技术成熟、标准统一、语音质量良好,并有大部分传统电信运营商参与VoIP业务的提供,VoIP步入了市场稳步发展阶段。但它也并非已经尽善尽美,比如,安全性和稳定性的问题、供电问题等等还有待验证。但这一切已经不成为VoIP发展的障碍。

    NGN时代来临

  在大型电信运营商市场,VoIP一般被称为软交换或者NGN。2006年,全球范围内软交换/NGN继续着取代传统电话的趋势。有预测称,未来十年中,全球范围所有商业用户都将抛弃传统的固定电话,转而投向使用更方便、收费更低廉的网络电话服务,这意味着全球数以亿计的电话用户将改变传统的呼叫模式。在中国,2004年VoIP长途通话分钟数就已经超过固定和移动长途通话的总和,2006年中国电信继中国移动、中国网通之后,长途固定电话网全网采用软交换/NGN升级,同时宣布2007年全面停止PSTN电路交换机的扩容。NGN的时代已经来临。

  但VoIP绝不只是取代传统电话这样的简单业务,VoIP永远给我们呈现出丰富的内容。廉价的长途、即时通信、P2P、H.323、SIP、软交换、统一通信/融合通信……所有这些都充满了竞争活力。 

    发展中的产业布局

  VoIP的产业布局仍然处于发展中。强者仍强: 以思科为代表的厂商打出统一通信的大旗,以Avaya为代表的厂商则力推融合通信,二者异曲同工。2006年,大公司的VoIP产业布局继续深入: 微软发布带VoIP功能的Office组件测试版,与北电结成“创新通信联盟”,以加快语音、视频和数据通信向统一通信的转型; 北电抛弃3G,专攻融合通信和WiMax;市面上一种可将普通电话转换成Skype电话的电脑主板宣布问世,不知未来是否VoIP将成为个人电脑的标准配置。通信、IT巨头纷纷投身VoIP和统一通信大潮,VoIP促成了通信与IT的融合。

  在VoIP产业中,中国企业大有作为。在全球NGN设备市场中,有咨询数据显示华为占有率全球第一,中兴则称其NGN全球覆盖用户突破1亿,中国企业已经占据了绝对的市场份额。除了行业领袖,VoIP设备市场更是造就了一批中国新锐先锋企业。国际市场除了CISCO、Avaya等继续占据高端市场外,IP电话、小网关、USB手柄……大量的VoIP终端产品标识着“Made In China”,目前还开始出现中国企业提供的中继网关、IP PBX等更高级的产品。而国内的VoIP市场,无论运营商的NGN、虚拟运营商的VoIP,还是企业、行业市场的软交换,越来越成为中国企业的天下。但这个市场,很少企业能活得轻松,技术的进步是如此地快,产品形式和热点不断变化,不是创造性的产品,很容易遭遇白热化的价格战; 而要创新,除了技术,还有市场接受的问题以及商业模式的问题。

    期待中的政策监管

  说到VoIP,不能不提到政策管制。在全球VoIP管制政策日趋开放的大背景下,中国政府继开展VoIP试点,在2005年10月信产部508号文确定六大基础电信运营商的合法VoIP运营身份之后,再没有正式的官方新政策发布,VoIP继续被定义为基础电信业务,其他所有新兴运营商,依然继续着其灰色的身份。2006年,由新兴运营商一手推动起来、盛极一时的话吧,增长速度放缓,因此,一批弱小的虚拟运营商开始倒下。但大浪淘沙,一大批企业开始扩展业务向企业接入、行业应用发展,有的转型到增值业务提供,有些则和基础电信运营商建立了更深入的合作关系,他们中间也逐渐出现少数实力强、规模大的龙头企业。伴随着VoIP,关于商业模式的探索从来就没有停止过。

点击进入论坛交流

点击:( 编辑:筱文 )
 ■ 用户评论/[查看所有评论] [已有评论: ]
 ■ 请您注意
· 您发表的内容需要经过管理员审核才能被其他人看见
· 尊重网上道德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规
·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民事或刑事责任
· 此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
·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
· 评论仅代表评论者个人观点,请您理性判断,慎重对待
网络通讯服务网 版权与免责声明:

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 网络通讯服务网 ”的所有作品,版权均属于 网络通讯服务网 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 网络通讯服务网 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XXX(非 网络通讯服务网 )”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30日内进行。
关于本站 | 联系我们 | 版权声明 | 本站导航 | 纯文字版 | RSS新闻订阅 | 信息发布 | Alexa权威统计
CopyRight © 2005 Tel:(+86)0371-65395666 Email:[email protected]
网络通讯服务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05023816号 公安互联网备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