权威国际组织早就把电信定义为,“利用有线、无线、光或者其他电磁系统,传输、发射、接收语音,以及文字、数据、图像、符号和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”。但是多年以来,广播电视网络是点对面的单向发射接受方式,电信网络则是点对点双向信息交换方式。上世纪80年代以来,互联网技术的一系列突破,完全可以通过IP宽带路由器,经济方便地承载点对点、点对面、一点对多点宽带信息交换或者广播服务。
我国三网融合经过12年的利益博弈,终于打破政策瓶颈走上了快车道。但是三网融合既不是合成一个网络独家垄断经营,也不是任意多家企业经营同质网络业务,搞无序竞争;而是在少数大企业共建共享基础设施前提下,通过相互租用、外包,实现适度竞争和更大限度的信息资源共享。也就是发挥广电、电信部门的各自优势,为消费者提供高而不贵的信息内容和应用服务,推动社会经济的信息化。
20世纪末,美国电信市场完全开放,最大的广播电视公司——时代华纳,大举进军电信基础设施和互联网领域,最后由于标准落后、双向改造、收费体系等难题无功而返,被互联网公司收购。无独有偶,美国电话电报公司也大举进入广播电视内容领域,甚至在许多城市还建立了新闻演播室和数量可观的记者队伍,结果由于缺少优势而被迫退出。有个重要观点必须继续倡导,那就是网络经济促进社会分工使产业链大大拉长,共建基础设施、共享信息资源既是新经济规律,又是融合发展的精髓。各国管制政策走向是开放市场和全业务许可,但并非是每个企业必须搞全业务经营,什么都要由自己去做。大而全、小而全、企业办社会只能是死路一条!
成功的融合模式还是要广电企业发挥节目源和固定(包括有线和无线)用户接入网的优势;电信企业发挥全光网络和移动接入网的优势,既合作又竞争,共同向社会提供全方位的高质低价的信息通信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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